Friday, August 4, 2006

Designer 之哀歌

網上流傳, 來源不詳...

01. 聲稱自己沒有甚麼特別要求,最緊要最後件完成品夠好、夠正!出左Layout之後又話想點想點,好似邊份邊份咁,變左佢係DESIGNER,佢教返你點做野,總之改到變左垃圾佢就至開心(仲會衰過好多你自己初頭唔敢比佢睇既超行貨垃圾!)

02. 負責與設計者接洽的,他要向無數上級交代,但他亦是最多意見要你如此這般的,事後証實只是小人物的一廂情願。

03. 時間極趕,好像他今晨睡醒才醒起今天有稿要出街,最好設計者即席揮毫,或打開電腦便有超過十個Layout給他揀。

04. 要求在極短時間內安排第一次Presentation。

05. 對設計者對其作品的講解無甚興趣,只以其個人審美標準對待任何設計作品,但通常辨別美醜能力低得出奇。

06. 明明Target Audience與客戶本身的年齡、消費模式、接受能力與需求不同,但他仍堅持要全世界所有生物都要明白設計者的作品。劃公仔劃出腸是不足夠的,應該要劃出細胞才對。

07. 對設計作品作出無寧兩可的評語以顯示自己的過人品味。例如:太寡了、太多了,太單調了、太豐富了,不夠搶、太搶了,搶過件Product,未夠正,不夠活潑、太正經、可否換另外一種字款或用多幾種字款、文字太細了、鮮色點、可否加多些Design / Effect、可否再試多幾款Design來看看......(不能盡錄,下刪百字)

08 . 通常批評最利害的不是作品的整體,而總是執著於這一忽大少少,那一忽細少少等枝節問題。永遠不知道設計是一個整體。

09. 非常貪心!要求設計者不斷提供更多設計方案,而他跟本不知道自己要甚麼,繼而作出無數次修改,但Deadline不變。

10. 在十多分鐘內連環撥多次電話給設計者,問一些本應在第一次通話時便可交代妥當的事情。原因是:「忘記跟你說......」

11. 當設計者還未曾完成該階段的工作時,就心急地致電要求「有幾多睇住幾多先」。就像一個女人化了一半妝未完成時他要看,看後他說好難睇!

12. 遲遲不提供應有的資料及內容,但要求設計者「做住先」。到最後,設計者會發覺初期的設計並不適用於後期真實的內容當中。唯有無奈地重做,而這個過程會不斷重覆直到大家筋疲力盡。

13. 在工作過程中不斷大幅修改原先已達共識的Brief,當然,Deadline不變。

14. 竭力參與設計工作及嘗試加入自己的個人喜好,務求在設計產品中有其參與過的痕跡,以證明自己的意見是有見地或自己在公司的地位。出街後反應好是他的功勞,反應不好是你的錯。

15. 對設計者不大尊重或信任。

16. 對設計非常執著,例如:要求將公司Logo放大5-10%、字體加大半Point、張圖移向右面0.3mm、隻紅色要加多5% yellow......等等。

17. 不能分辨設計、廣告、漫畫、美術、藝術之間的不同之處。

18. 愛Hard-sell,最緊要公司Logo和名稱大大隻,以面積大細定輸羸!

19. 若設計者要求一個可用作印刷的公司商標時,就算給了他所有要求指引,客戶亦只提供自己的名片或一個從公司網頁下載回來的Jpeg / Gif便希望了事。不知道世界上有Graphic Standard Manual這東西,還會說:「不嬲都係咁啦,你唔係做唔到嘛?」

20. 漠視何謂統一性或連貫性的重要,同一個稿明顯出現信息混亂及精神錯亂現像。

21. 缺乏獨立思考能力,覺得隔離飯香,設計者提供的方案往往不及街外的好。繼而要求抄襲他人之作品。

22. 以為電腦是萬能的,甚至全能!特別是Adobe PhotoShop!給你一張側面的相片要你執到變成正面!

23. 覺得Microsoft Office功能上太局限,未能滿足心目中的要求;所以才需要一個Designer用部Macintoch幫他實現心中的慾念。

24. 喜愛在黃昏甚至晚上時份把工作給予設計者,並要求翌日晨早完成。

25. 永遠不會理解何謂Negative Space,只知道不可浪費空間或紙張,以為越多信息越有效。

26. 愛護老人,內文字體最好在11 point或以上。

27. 不能抑壓自己去使用PhotoShop filter effect / Eye Candy等毫無意義的視覺效果。

28. 覺得設計作品中越多色彩、字款、相片圖像、公仔及Photoshop filter effect,就越物有所值。最好像Effect示範單位或意圖話比人聽這是彩色印刷。

29. 永遠不明白Ink-Jet printer所造出來的色彩是有異於柯式印刷機的。因此印刷品竟然要跟低質素的Ink-Jet printer顏色。

30. 亦永遠不明白電腦熒幕的顏色顯示與柯式印刷是有分別的。因此,印刷時請跟他自己部電腦所顯示的顏色為標準。

31. 交稿前十萬火急,交稿後渺無音訊。

32. 在非辦工時間致電給設計者詳談工事。

《總結》
各Designer敬請保重身體,珍惜身邊親朋戚友相聚之光陰、關懷及愛護吧!

*(大部份 Designer 工作時間驚人,需大量OT而無OT 錢);人工除以工作時間 = 麥當勞差唔多

唔好以為OT 到夜晚十點好夜呀!! 做 Design 要 OT 到 2:00 am - 3:00am一D唔奇,因為好多大印刷廠係24 hrs.

基本上香港大部份designer = 做稿員
你(designer)只是他(客戶)的工人;你只是幫他實現心中所想的工人吧了!

4 comments:

阿紫 said...

要唔要咁長....

我想講呢...我有好多項都做過 :)

kel said...

可能原作者怨氣都幾重... :P

Anonymous said...

睇完之後好唔舒服..
佢好似話緊我同我上司
但事實上
佢又明唔明
點解我地會咁
除了每人的審美眼光不一樣外
我們需要考慮的東西很多
未必三言兩語可以和Designer交代的
他這樣說
似乎也要學習尊重 和以客為本
畢竟設計比較實用 不同個人藝術創作
希望他能成為一個好的Designer
平衡客戶需要和自我風格

Anonymous said...

其實我自己都會試過以上o既情況,
就係因為觀點與角度不同,
而引起好多誤會...